如上述《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其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896,658,773元减少至人民币1,896,658,77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从1,896,658,773股减少至1,896,658,772股。
同意公司据此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登记等所有相关手续,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按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做必要的调整。
《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修订并启用新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最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对《企业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对照表》、《〈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对照表》、《〈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详见2021年12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汽车板(应用于汽车电子领域的印制电路板)业务中长期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赞同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2.5亿元人民币。
《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2021年12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阶段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黄石供应链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最终批复,分阶段对其未开发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以市场优惠优先向公司(含子公司)在黄石的员工出售。黄石供应链分阶段开发房地产项目所需资金由公司(含子公司)以财务资助、增资等方式向其提供,初步预计其新增开发资金需求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因其已开发房产销售受到疫情影响,为满足其资金需求,同意将其新增开发资金需求由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调增至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2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阶段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补充公告》详见2021年12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1年9月17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高文贤先生、石智中先生、林明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2月7日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来进行选举。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高启全先生、李树松先生、张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鉴于李树松先生自2017年4月27日起担任企业独立董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如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树松先生的任期截止2023年4月26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担任职工代表的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12月28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12月7日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2021年12月7日指定披露信息的网站巨潮资讯网。
兹定于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1年12月7日公司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1、吴礼淦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1941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台湾地区东海大学化学系,本公司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BIGGERING(BVI) HOLDINGS CO., LTD.)董事。
2、陈梅芳女士: 中国台湾地区省籍(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1946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台湾地区台湾大学化工系,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控股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3、吴传林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73年出生,曾任亚洲微电股份有限公司协理;现任昆山碧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石联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石沪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黄石邻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昆山惠昆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采购总监。
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礼淦家族成员。吴礼淦家族成员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碧景(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有限公司100%的权益,持有本公司股东合拍友联有限公司75.82%的权益,截至目前,吴礼淦家族间接控制我公司的股份数为386,820,83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39%。
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均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均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均符合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吴礼淦先生、陈梅芳女士、吴传林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高文贤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65年出生, 中国台湾地区清华大学工业管理系毕业,20余年印刷电路板行业经验, 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飞利浦、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自1996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组效、采购、物控、生产等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青淞厂总经理、黄石一厂总经理。截至目前高文贤先生持有公司330,000股股票, 此外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330,000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高文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石智中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62年出生,中国台湾地区文化大学化工系毕业,30年印制电路板行业经验,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台湾地区华通电脑公司、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及苏州金像电子有限公司,自2009年起任职于本公司 ,历任总经理室特别助理、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协理、副总经理等 ,现任昆山沪利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 截至目前石智中先生持有公司145,200股股票,此外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39,600份股票期权。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林明彦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54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沪照能源(昆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China Electronic (BVI) Holdings Co., Ltd.、Centron Electronics (HK) Co., Ltd.董事长;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WUS Group (BVI) Holdings Co., Ltd.、永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WUS Printed Circuit (Singapore) Pte., Ltd.以及本公司董事。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WUS GROUP HOLDINGS CO., LTD.)系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外,林明彦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林明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高启全先生:中国台湾地区省籍,1953年出生,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化工硕士,1979年至1981年任美国Fair Child电子公司工程师;1981年至1987年于英特尔Intel记忆体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1987年至1989年服务于台积电TSMC,担任一厂厂长;1989年至1995年任职旺宏公司Macronix,为创办人之一;1996年至2015年任职台塑企业旗下的DRAM存储器芯片公司,曾担任南亚科技(Nanya)全球业务执行副总与营运执行副总及总经理职务,2004年出任华亚科技(Inotera)总经理,2012年担任南亚科技总经理主导公司策略营运,同时并担任华亚科技董事长等职务;2015年10月加入紫光集团有限公司。曾任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紫光存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晶芯半导体(黄石)有限公司董事长、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2、李树松先生:中国香港籍,1962年出生,南京大学历史系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香港资深媒体人,现为《台商》杂志社长兼总编辑、《全国台企联通讯》主编及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文宣委员会副主委、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上市公司委员会执行长、香港永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企业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3、张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注册会计师。张鑫先生于2000年7月至2002年9月任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项目经理,2007年5月至2012年4月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业务总监,2012年5月至2015年4月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六部执行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任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启全先生、李树松先生、张鑫先生均未持有我公司股份,均与本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均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均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及嫌疑违反法律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明确结论的情形;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高启全先生、李树松先生、张鑫先生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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